4RkoNgQhsQJ作者:陈全lx.huanqiu.comarticle支持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推动居住地关爱服务基础清单/e3pmh20mi/ectnin83p【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全】5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围绕流动儿童群体关爱服务主题,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孟志强介绍道,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双方或者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流动人口中的重要群体。近期,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推动各地出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保障流动儿童基本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文件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协同”的常住地服务保障总体原则,促进流动儿童在常住地同等享有养育、教育、医疗、困难救助、精神关爱等全方位保障。孟志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民政部作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牵头部门,聚焦人口流动新形势和儿童成长的新需求,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政策。2024年8月,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同步出台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工作索引》,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划定了内容、明确了方向,基本搭建起“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今年5月,民政部等23部门又联合印发《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工作索引》,将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得更细更实,工作索引相当于一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的“实用手册”,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让流动儿童及其家长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可享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实现从“有清单”向“会落地、能落地、落地好”转变。 近期,民政部等27部门还将联合部署开展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准建档、精细服务”专项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儿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779994903246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陈全环球网1780016400000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135dfc1ef0ef7acc638615b39804a8e8u5.jpg{"email":"chenquan@huanqiu.com","name":"陈全"}
【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全】5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围绕流动儿童群体关爱服务主题,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孟志强介绍道,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双方或者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流动人口中的重要群体。近期,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推动各地出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保障流动儿童基本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文件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协同”的常住地服务保障总体原则,促进流动儿童在常住地同等享有养育、教育、医疗、困难救助、精神关爱等全方位保障。孟志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民政部作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牵头部门,聚焦人口流动新形势和儿童成长的新需求,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政策。2024年8月,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同步出台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工作索引》,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划定了内容、明确了方向,基本搭建起“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今年5月,民政部等23部门又联合印发《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工作索引》,将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得更细更实,工作索引相当于一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的“实用手册”,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让流动儿童及其家长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可享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实现从“有清单”向“会落地、能落地、落地好”转变。 近期,民政部等27部门还将联合部署开展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准建档、精细服务”专项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儿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