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RkmuiEQgJZ作者:陈全lx.huanqiu.comarticle教育部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e3pmh20mi/e3pmh2176【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全】5月28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和《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决定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国家教学成果奖是国家设立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最高奖,每四年评审一次。据了解,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4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其中,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高等教育(研究生)设置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248项,总计2000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各个等级奖项可有空缺。教育部特别指出,评审工作要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聚焦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凝练人才培养中国经验;要坚持向一线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导向,鼓励一线教师、基层学校及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成果培育与申报,避免行政化倾向;要坚持分类评价,结合不同教育类别、不同办学层次的发展定位,科学合理设置成果评审标准,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特色发展、协调发展。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1779992439381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陈全环球网1780016400000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cc20d4f37da8309331606989ceb44e39u5.jpg{"email":"chenquan@huanqiu.com","name":"陈全"}
【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全】5月28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和《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决定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国家教学成果奖是国家设立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最高奖,每四年评审一次。据了解,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4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其中,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高等教育(研究生)设置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248项,总计2000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各个等级奖项可有空缺。教育部特别指出,评审工作要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聚焦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凝练人才培养中国经验;要坚持向一线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导向,鼓励一线教师、基层学校及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成果培育与申报,避免行政化倾向;要坚持分类评价,结合不同教育类别、不同办学层次的发展定位,科学合理设置成果评审标准,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特色发展、协调发展。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