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pGRzX528E作者:陈全lx.huanqiu.comarticle财政部:鼓励各地执行更有力度、更长年限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e3pmh20mi/ectnin83p【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有关情况。会议现场,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介绍到,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了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积累了不少经验,也为制定全国统一政策提供了有益借鉴。有的地方实施了更有力度、更长年限的免费政策。这次国办《意见》明确,各省已经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学前一年的,可以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也继续由地方承担,这样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做好政策衔接。郭婷婷同时表示,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实施后,财政部将密切关注各地的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把好事办好。同时,将综合考虑学前教育学龄人口的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会同教育部研究适时完善免费政策,让更多孩子受益。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许留庆介绍到,免保育教育费的财政补助标准的设定,今年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各省公办园保育教育费的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并且逐省进行核定。对以后年度,财政部将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许留庆补充到,关于中央与地方分担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国办《意见》明确,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对幼儿园予以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50%的比例分担。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指导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好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幼儿园。175463854578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陈全环球网175463854578011[]{"email":"chenquan@huanqiu.com","name":"陈全"}
【环球网报道 记者 陈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有关情况。会议现场,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介绍到,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了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积累了不少经验,也为制定全国统一政策提供了有益借鉴。有的地方实施了更有力度、更长年限的免费政策。这次国办《意见》明确,各省已经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学前一年的,可以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也继续由地方承担,这样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做好政策衔接。郭婷婷同时表示,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实施后,财政部将密切关注各地的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把好事办好。同时,将综合考虑学前教育学龄人口的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会同教育部研究适时完善免费政策,让更多孩子受益。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许留庆介绍到,免保育教育费的财政补助标准的设定,今年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各省公办园保育教育费的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并且逐省进行核定。对以后年度,财政部将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许留庆补充到,关于中央与地方分担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国办《意见》明确,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对幼儿园予以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50%的比例分担。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指导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好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幼儿园。